一、制定過渡期管理辦法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經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稐l例》明確規定:“實施前已經購買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俗稱“超標電動自行車”),應當懸掛過渡期臨時號牌,按照電動自行車進行管理,過渡期最長不超過五年,過渡期限屆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具體辦法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規定?!币虼?,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依法制定和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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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定過渡期的必要性是什么?
1.超標電動兩輪車登記管理和設置過渡期是回應人民群眾關切,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的必要。據調研,當前我縣路面存在大量未登記上牌的電動兩輪車和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加之一些電動車騎行人安全意識差,交通違法屢禁不止,法律的空白、管理的滯后,造成路面行駛秩序的混亂和交警執法的困難,導致電動兩輪車交通安全隱患突出,尤其是超標電動兩輪車因其車輛性能(最高速度、電機功率等)嚴重超出電動兩輪車設計標準,但安全技術條件卻不達標,上路通行存在巨大交通安全隱患,每年均引發多起嚴重交通事故甚至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實施過渡期淘汰和啟動臨時號牌上牌工作,既是保護人民群眾財產的需要,也是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重要舉措,登記懸掛臨時號牌是規范超標電動兩輪車安全管理的需要。
2.超標電動兩輪車登記管理是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體舉措。超標電動兩輪車登記上牌,既是賦予超標電動兩輪車上路行駛、參與道路交通活動的合法主體資格,同時也有助于下一步淘汰超標電動兩輪車,減少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有利于加強和規范超標電動兩輪車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及時查處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實行超標電動兩輪車實名制,有利于嚴厲打擊盜竊、收贓、銷贓、窩贓兩輪車等違法犯罪及追贓返還,提高治安防范能力;也有利于及時發現和查處生產、銷售超標車輛違法行為,規范生產、銷售秩序,避免超標電動兩輪車產品繼續流入社會,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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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標電動自行車的范圍是什么?群眾如何識別自己的電動兩輪車是否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
??本辦法所規范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是指2022年1月1日前購買的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且未被批準納入國家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的電動兩輪車。目前,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已完成我縣超標電動兩輪車登記上牌工作,其中懸掛帶有“臨”字號牌的電動兩輪車均屬于超標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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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超標電動自行車需要在什么時間內申領臨時號牌?已申領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車遺失或損壞的應該如何補辦。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全縣超標電動自行車上牌工作已經結束,已申領臨時號牌的超標電動車遺失或損壞的,所有人應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到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所或全縣電動自行車登記代辦服務點辦理申請補領或換領臨時號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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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否需要持有相應駕駛證?
《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了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即俗稱的超標電動自行車)按照電動自行車進行管理,即不需要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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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懸掛外市縣過渡期號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否能在陵水縣轄區通行?
?考慮到全省各地過渡期時間可能存在不一致的問題,為避免外市縣提前淘汰的車輛流入我現通行,《辦法》明確在本縣道路行駛的,其過渡期不得超過登記地規定的期限。違者按《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依法予以處罰。
相關文件: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陵水黎族自治縣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過渡期登記和通行管理辦法的通知